01、完全无证与缺证
完全无证与缺证是两种不同的情况。针对缺证的情况,在过去若干年,宅基地规范不健全,每个阶段在建房对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不一致,也没有明确地要求。所以在征收中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并不能仅因为缺证而降低其补偿标准。
02、存在违法占地情形
众所周知,近几年对于违法占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致很大,保护耕地的态度也是很坚决。在这样的背景下,明知属于耕地或者农田等,依旧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者私搭乱建的,被限期拆除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如果此类房屋建设时间比较久远(超20年)的,或者有招商引资的事实的,且是唯一住房,在征收中依旧可以争取一定的补偿。
03、地方性法规
现阶段大部分都以《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作为建设时间的分割线。但其实这并不完全准确,一些地方的法规在建设房屋需要获得哪些手续早就做了规定,针对这些地区而言,针对无证房屋的推断时间还要往前推断。
04、唯一房屋≠合法建筑
有不在少数的人认为,只要是唯一住房就一定是合法建筑,这种认识无疑的错误的,唯一住房与法律所规定的违建在客观上并没有联系,无房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唯一住房不能作为合法建筑的前提。
造成无证房的原因
01、历史遗留
上述说了这么多,究其原因也不外乎就那么几个,而历史遗留是最大的影响因素。鉴于土地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在完善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甚至是更早的时候,对于建房需要的审批程序已经手续要求的并没有那么严格,所以才导致出现一系列的无证房屋。那么背征收人在自查后,针对因为历史发展而造成的无证房屋可以争取相应的安置补偿。
02、法律意识淡薄
以前建房手续非常费繁琐,所以在建房时为了省事,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这些人认为,反正村里也同意了,大家也都知道,如果加之有前车之鉴,更不会担心因为没有办理手续而可能出现的纠纷。
在征收中的准备工作
01、收集能证明房屋合法的证据
比如,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申请或者审批的材料、证明等。以及村长、村民等的证人证言。无证房屋首先就是要证明其合法性,这些证据虽说不是决定性的,当有推波助澜的效果。
02、证明村民大部分出现类似事件
村中如果大量出现此类事件,说明是有关部门的履职问题,自身存在的过错很小。反之,村中所有的房屋都是合法建筑并且证件材料齐全,只有一家或者两家出现无证或者缺证甚至是缺少审批材料等问题,说明村民自身存在很大的过错,那么在征收中被拆除的可能性也就会随之增大。
03、证明不存在违法占地等违法情形
很多村民对土地性质并不清楚,这时候需要去了解建设地房屋究竟建在什么土地上,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有关文件。
律师建议
无证房屋并不完全等于违建,这是被征收人首先要了解的。无证房屋出现的原因非常多,不是一个套路可以说明的,在征收中面对无证房屋的征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有关政策进行全面地分析。
虽说无证房屋不等同于违建,可是证件齐全的房屋在征收中会更加稳妥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还是要建议大家,不要怕麻烦,手续齐全是防范风险的首要条件。
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