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在得知即将拆迁的消息时大多是比较激动的,尤其是一些生活条件不太好的地方,可以借此改变生活环境,因此对拆迁补偿的期待非常高。但是,现阶段无论是城市拆迁还是农村拆迁都是有法可依的,各地每年也按期公布相应的拆迁政策和标准,因此在经过一系列的拆迁程序后,被拆迁人发现最终所得到的补偿远低于预期,心中不免失落,当然这个低于预期补偿的原因有多重,有拆迁方的故意,也有被拆迁人的“漫天要价”。
在经过层层的协商后,面对不合理或者没有满足被拆迁人预期的补偿标准时,部分人选择通过积极的诉讼渠道提高补偿,而更多的人是选择视而不见。他们既不积极地与拆迁方协商谈判,也不寻求法律救济,面对拆迁方下发的文件选择消极不作为的态度,想要通过拖延、不搬迁的默认行为对抗拆迁方的强拆,他们选择性地忽略文件中的违法内容和救济渠道,直到强拆发生之日。且不说这中间错过多少维权和谈判的机会,只说失房失地后在举证损失的难易程度上就会大大增加操作难度,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不但无法得到合理而满意的补偿,还可能损失部分因强拆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忽略评估程序
拆迁中被拆迁人想要多少补偿,拆迁方能给多少补偿都不是个人说了算,被拆迁人在预估自己的补偿金额时要有理有据,而拆迁方在给予补偿时也同样需要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而不是个人决定的,因此评估在拆迁中的地位就举足轻重了。
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评估,因此也不重视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其实评估是在拆迁公告下发以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按照征收有关规定,对征收范围内的房产、土地等进行价格评估的行为。那么这个评估机构怎么选择呢?一般来说评估机构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但是在拆迁实践中,因为被拆迁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无论是协商还是少数服从多数都是一个耗时的过程,因此拆迁方在实践中一般会选择摇号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此时被拆迁人需要明白,评估机构首要有资质,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可以担任拆迁过程中的评估机构。其次评估机构的选择不是完全由拆迁方说了算,无论是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选取评估机构,被拆迁人都需要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再次,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并不是毫无依据,而是有专业的评估手段和方法,因此当评估结果出来后被拆迁人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依旧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总而言之,在评估阶段要严格依据评估办法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选择权利,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也有救济的渠道。即使在经过审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后依旧不能改变评估结果的,被拆迁人可以对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病急乱投医
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的违法行为或者过低的补偿时总是不知所措,因此走上了漫漫的“寻找之路”。村里解决不了找乡镇,乡镇解决不了找县里。一级一级,层层上报,往来反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拆迁中要着重关注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行政部门和信访的功能。在我国,各个行政机关有自己的行政职能,比如在强拆行为中,哪个部门有强拆的主体资格,哪个部门有强制执行违建的功能,这些都不是一样的,并不是随意找一个政府行政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而是在面对不一样的违法行为时找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确定其违法行为。
信访也是被拆迁人最热衷的一个手段,甚至有些人不惜耗费近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信访,最终发现不但没有解决实质的问题,还错过了诉讼时效,无法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了。大家需要正确看待信访的职能,它主要是用来接收大家的意见、建议、投诉等,进行上传下达。因此想要通过信访获得合理补偿,只能像个皮球一样被各个部门踢来踢去,有时不是信访有关部门不作为,可能是因为他们真的没有解决的职能,职能上传或者下发给其他部门。
四、错过谈判时机
在拆迁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信息完全不对称,因此被拆迁人的地位处于劣势,但也不要因此丧失信心,只要掌握正确的谈判时机加上拆迁方的违法行为,最终获得合理补偿也不是不可能的。被拆迁人无论是自己维权还是通过委托律师维权最终都是通过协商的办法确定补偿金额的,法院基本不会直接判决补偿金额。那么协商谈判的时机就显得尤为重要。被拆迁人需要注意,首先要找对谈判的合格主体。在拆迁中有些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拆迁行为的,因此很多时候被拆迁人产生错误的判断,认为跟他接触最多就是合格的主体,其实不一定的。所以,谈判时要确定其是否可以代表拆迁方的意见,确定后才可进行具体的协商谈判行为。
其次,要找合适的地方的进行谈判。不要选择有利于拆迁方的位置,那种严肃且压抑的环境会给被拆迁人造成紧张且害怕的心理,不利于谈判。
最后,被拆迁人在谈判之前要清楚自己想要谈什么,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如果没有具体的谈判内容,在谈判过程中只能被动地接受拆迁方的信息,特别容易被引导做出错误的判断。最重要的是,如果协商一致,一定要签字生效,将双方的谈判内容写入补偿协议中,不要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做到万无一失,方可保证后续补偿合理到位。
【律师建议】
整个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程序非常多,涉及的部门也很复杂,被拆迁人在其中被误导,会错意是很正常的。被拆迁人在拆迁中要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依据是什么,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通过确定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和适时的协商谈判,想要获得合理补偿不是难事。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