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领域中这些情形要格外引起注意

  •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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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拆迁案咨询中发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真的是非常多,而被拆迁人的情况也是不尽相同。我们一直跟被拆迁人强调说不要照搬别人的案例往自己身上靠,但是也不是违法情形就完全不一样。最起码一下几种违法情形,无论是哪一种拆迁都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应当考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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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批文

征地批文究竟重不重要?在与被拆迁人讨论过程中也经常会听到一种声音说:那不重要,只要给我钱就行了,谁征地,有没有批文一点关系也没有。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征地一定要有审批文件。《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征地审批行政主体有严格要求,不停的土地性质用途,要依法进行征收审批。这个批文直接关乎着整个征收过程的合法性。试想,征收行为从始至终都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的权益由谁来维护,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所以一定要注意征收的批文还有批文的内容,因为那涉及到是否存在“少批多占”的违法行为。

无选择权

这里说的选择权是补偿方式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征收方在补偿方式上只有一种选择,被征收人没得选。比如说征收方只提供货币补偿,对于想要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来说就没得选。那么很多人质疑,只要给我补偿不就行了,至于是钱还是房补都是征收方说了算的吗?不是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中要体现两种补偿方案,由被征收人确定究竟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拆违”或“拆危”


违建本来是不常用的名词,可是只要有拆迁一定会有违建,这是为什么呢?甚至很多人说,我这房子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人说是违建,怎么一到拆迁的时候就成违建了呢?其实这很可能是征收方的一种手段。征收方美名其曰:因为你的房屋属于违建,所以只能得到这些补偿。被征收人还要抱着感恩的心,感谢征收方的宽容大度。

而实际上是,是不是违建需要经过一个很长的司法程序进行确认,并不是所有无证房都是违建。也并不是说所有的翻建、扩建都应当无偿拆除,在征收中对于合理的部分依旧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

评估节点错误

评估阶段出现最多的一个是评估的结果被拆迁人不认可,还有另外一个就是拿着几年前的评估结果进行征收补偿。而此时的房间早已不是当时评估阶段的价格,那么被拆迁人依照数年前作出的评估结果进行拆迁,其所获得补偿不足以支持被拆迁人当下的生活水平,甚至会使生活水平下降,有违《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先拆后补

“先拆后补”一直以来都是反复强调的违法行为。有些人说只要签了协议想拆就拆呗,如果征收方不给补偿不是还有协议吗?不要太异想天开了。征收方普遍都是非常熟悉征收流程的部门和人员组成,这其中有很多的坑是被征收人根本无法察觉的。实行了先拆后补以后,被征收人可能会出现“拆了旧房没有新房”的局面,为租房又将面临着租房的经济压力。甚至有些时候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协议而不自知,那么到最后可能就是自认倒霉的后果。
律师建议:
拆迁过程中有很多的程序被拆迁人都是一知半解,不要靠着这一知半解的片面知识评判整个拆迁过程。被拆迁人所谓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的,而被拆迁人自认为的合法也不一定就没有猫腻。不倡导大家无理的请求,但一定不能损失应得的权益。​​​​

上海动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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